缴费时间:2024年5月14日11:00—5月17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登录莘县人民政府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根据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按每人70元标准缴纳面试考务费。
缴费成功后,应及时关注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整个招聘期间务必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能力测评
能力测评采取试讲方式,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较多,先进行笔试筛选,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试讲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最后成绩,测评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按照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测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通过加试确定考察人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对不形成竞争的岗位,成绩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确定为考察人选。测评具体事宜另行安排。
(五)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引才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引进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测评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六、其他事项
本次公告及岗位表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考生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报考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莘县县委组织部、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莘县县委组织部:0635-7310101
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5-7321221
附件:1.2024年莘县“归雁兴莘”教育人才引进岗位汇总表
2.2024年莘县“归雁兴莘”教育人才引进申请表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4.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附件1:2024年莘县“归雁兴莘”教育人才引进岗位表.xlsx
附件2:2024年莘县“归雁兴莘”教育人才引进申请表.docx
中共莘县县委组织部
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0日
原标题:2024年莘县“归雁兴莘”教育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dsx.gov.cn/site_sxrmzfbgsb/channel_6576b861088606770a4469ec/doc_663df07159752d02c0b2af0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