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低于合格分的不予入围体检。面试分数的50%折算为面试成绩,并计入总成绩。
面试具体细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面试成绩。
总成绩相同时,以政策加分、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依次排序为准,仍相同时进行加测。各项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入围人员。
(八)体检及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按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考察参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进入考察程序有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九)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意见,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本次招聘岗位为事业编制岗位,聘用后在本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择岗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拟聘用人员按通知时间到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报到。报到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逾期不能报到的、应届毕业生不能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并按时毕业的,或发现有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情况,取消聘用资格。因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岗位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按规定实行试用(见习)期制度,试用(见习)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见习)期内发现有严重疾患的,经区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鉴定不宜任教的予以辞退。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审查覆盖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六、其他说明
1.此次招聘工作全程在相关单位的监督指导下进行,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招聘未尽事项,由上虞区教育体育局按有关规定解释。
咨询电话:0575-82957912叶老师
监督电话:0575-82181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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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上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5月10日
原标题:2024年绍兴市上虞区面向优秀退役军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hangyu.gov.cn/art/2024/5/10/art_1229703816_591514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