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3年(其中,教育部直属公费师范生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6年),方能流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因华中师范大学长寿学校机构设置正在办理中,公开招聘人员人事关系暂由重庆市长寿中学校代为管理,待华中师范大学长寿学校机构设置批复后整体划转至该校。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奖励表彰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
(一)报考条件、资格审查、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联系电话咨询:长寿区教委陈老师,023-40336800、40250762;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余老师,023-40661621。
(二)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40469077。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信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五)本公告由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寿区教育委员会进行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下载:
1.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长寿学校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华中师范大学长寿学校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学教师推荐表.doc
3.附件3:重庆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xlsx
原标题:华中师范大学长寿学校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lsbj.cq.gov.cn/zwxx_182/sydw/sydwgkzp2024/202405/t20240510_131942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