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及地点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三)现场缴费。
资格复审合格者,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每人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招聘。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现场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长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五)开考情况公布。
各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情况、笔试时间及地点等信息将于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在资格复审处张贴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六、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考试考核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为专业科目笔试,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科目知识,包括从事工作所需要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进行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等,分值100分,时间90分钟,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2.笔试时间、地点等事宜详见《准考证》。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长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信息,于笔试结束当天在笔试地点张贴公布。
(二)面试。
面试由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长寿区教委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准考证》。
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两项。专业面试为试讲,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时间不少于10分钟,分值为100分。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各岗位的具体面试项目详见附件1。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面试任一项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签约人选。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专业面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2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结束后,考试考核总成绩、拟签约人选名单在面试处张贴公布,并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长寿区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cqcs.gov.cn)首页“人事考试”栏公布。
(四)签订就业协议。
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拟签约人选。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拟签约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