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试用期
招聘单位应当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且与招聘单位订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5月13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24年5月13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例如岗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中教师岗位必须提供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现专业技术职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关系请见《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附件4)。
(三)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可按自然年或学年计算,其中的教学经历指学校教学经历(经深圳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或审批的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经历,可视为相应学段相关学科的任教经历)。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和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进行处理。
(五)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七)坪山区教育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八)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坪山区人民政府:https://www.szpsq.gov.cn/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z.gov.cn/
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
(九)咨询电话:0755-84622637;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十)本公告由坪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
2024年5月9日
附件:
附件1:深圳市坪山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pdf
附件5:深圳市坪山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有关问题的解答.doc
原标题:深圳市坪山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zpsq.gov.cn/zwgk/rsxx/zkzp/content/post_112815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