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至2024年5月21日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2.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至2024年5月22日16:00。
市迎宾馆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在报考人员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3.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至2024年5月23日16:00。
报名成功且通过资格审核后,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笔试考务费为每人90元(共两科,45元/科/人)。缴费成功后,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费用不予退还。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24年5月23日(9:0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咨询电话:022-28013603。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缴费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24年5月24日14:00至16:00。
4.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4年5月31日9:00至2024年6月2日9:30。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6月2日。报考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均不得参加考试。
(2)考试科目:《职业能力测试》和《服务岗位专业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能力要素,以及综合运用相关知识和技能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各为100分,缺考者按零分计算。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根据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如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4)自2024年6月13日起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个人登录界面进行查询笔试成绩。
(5)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面试
(1)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安排将根据工作进度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报名表(机打表);
②身份证原件;
③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4届毕业生,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2〕99号),继续实施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