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
5.《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致(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在公开招聘体检环节前如出台新的相关文件政策,从其规定。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考察人选进行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学等情况全面考察,同时对考生档案进行审核,形成书面考察结论,考察贯穿招聘全过程。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发布公告的工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相关情况的,按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复退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九、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二)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anzhou.gov.cn/)是发布本次公开招聘公告、通知等信息的主要网站,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应在上述网站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有关信息。
(三)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均不限户籍。招聘岗位要求应聘者年龄、相应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为2024年5月7日。招聘岗位要求25周岁以下为1998年5月7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为1993年5月7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8年5月7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83年5月7日以后出生。
(四)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采取取消、减少、合并招聘计划的办法进行调整。
(五)在资格复审阶段因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其他环节均不再实行递补。
(六)准考证是应聘人员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妥善保管。
(七)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
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八)本公告由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县区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城关区:0931-8475104
七里河区:0931—2666169
安宁区:0931-7765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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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招聘办:0931-8856730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8107814
监督电话:0931-8489337
(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附:
1.《2024年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简表》.xlsx
原标题:2024年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lanzhou.gov.cn/art/2024/5/7/art_10700_1349288.html?_refluxos=a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