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网站(http://gdee.gd.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六、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三)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
七、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754-86738899-8708(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0757-83876279(广东省佛山生态环境监测站)
招聘监督、投诉电话:020-28368537
附件:1.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docx
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4年5月6日
原标题: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s://hrss.gd.gov.cn/zwgk/sydwzp/content/post_44171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