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于资格审查结束后次日16:00时前,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不超过2次(考生应保持手机实时畅通,因网上报名手机号登记错误、有效时间段内关机或未接听等原因导致未能联系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应达到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在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qxs.gov.cn/bm/rlsbj/)公示,请考生自行查询。
(三)面试。
面试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1.面试项目。
根据《岗位一览表》(附件1)标示的岗位类型不同,面试项目分别为:
(1)甲类岗位:面试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时间不低于10分钟,分值为100分。
(2)乙类岗位:面试包含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专业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试讲内容为报考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为100分。试讲与结构化面试的总时间不低于15分钟。
各岗位开展面试的具体项目详见附件1。
2.面试组织实施。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甲类岗位: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40%+综合面试成绩×60%。
乙类岗位: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专业面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qxs.gov.cn/bm/rlsbj/)公布。
六、体检人选的确定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职称、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