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应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名称。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3、4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附件2《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专技12级以上或以下,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官网及时通知。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招聘方按照岗位报考要求,对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一)提交报考申请。
考生通过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招考系统(http://zp.cqcvc.edu.cn:8392/)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发布之日起至5月14日12:00。考生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考生可在网上报名1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方,联系方式023-49578588。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及时记录报名账号等信息,方便后续信息查询;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4年5月15日12:00前修改相关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重新提交资格初审信息。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应在2024年5月16日09:00前完成网上缴纳考务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应达到3:1,未达到的,相应递减或取消招聘名额;属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的,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退还考务费。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考务费的考生,可于2024年5月21日09:00—5月25日09:00登录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招考系统(http://zp.cqcvc.edu.cn:8392/)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为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考生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管理,及时关注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官网、考试现场公布的考试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各15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考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7)执行。各岗位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类别、内容详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