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现场报名考生可将须交验的材料扫描件和报名表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shxdyrmyyrsk@163.com),邮件以“考生姓名+招聘岗位+岗位代码”命名,发送邮件后请考生电话确认是否收到,以免遗漏,电话:0527-80611962。
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公告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供县卫健局审核。
由县卫健局对现场报名的考生提供的资料、证件当场进行审查。对非现场报名的考生,先对扫描件进行初审,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再对原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缴纳报名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
资格审查通过者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考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泗洪县卫健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面试中,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体检人选确定。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ihong.gov.cn/公布。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卫健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卫健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考察人选中的在职人员报名时在职但考察前已辞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否则取消其考察资格。
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含本公告公布后的辞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考察结束后,县卫健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送县人社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卫健局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反映的问题经县卫健局查实后影响聘用的,由县卫健局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聘用合同,并约定服务期。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聘用人员距服务期结束不满6个月的不得办理任何形式的调动,不得参加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组织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县卫健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27-80821290(泗洪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0527-86302268(泗洪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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