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岗前培训。县教育局负责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岗前集中培训,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六)选岗、签订就业协议和办理聘用手续
1.选岗。拟聘用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分学科按分数高低顺序进行选岗。
2.签订就业协议。选岗结束后,招聘单位将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非应届生选岗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3.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需在指定时间内办理完成聘用手续,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四、政策待遇及违约责任
1.政策待遇。本次聘用人员使用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公办教师相关待遇。拟聘用人员与事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首个聘期为3年,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2.违约责任。如考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应聘岗位、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或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1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咨询电话:
通城县教育局:0715-4866265
通城县人社局:0715-4354912
附件:
原标题:2024年通城县高中教师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gtc.gov.cn/xxgk/xxgkml/rsxx/zklq/202404/t20240430_356794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