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包括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包括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应届毕业生先提供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后补充提供上述材料);
②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学业成绩单;
③报名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的,需提供由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④岗位要求其他条件相关证明资料。
2.证件审核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于评审前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用人单位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进入评审。发现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评审资格,严重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
3.组织评审
各用人单位组织专家评审组就报名人员所报岗位相关业务知识和实际能力进行评审。评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根据引进计划和评审成绩,分岗位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名单。
4.组织体检
组织拟引进的硕博人才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5.定向考察
市委人才办与用人单位通过审查档案、函调、实地考察等方式对拟引进的硕博人才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6.会议研究
按规定经会议研究后,确定拟引进硕博人才。
7.社会公示
拟引进硕博人才名单在张家口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引进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引进手续。
8.聘用
引进的硕博人才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硕博人才引进计划”管理,落实相关待遇。
(二)企业人才的引进
企业按照硕博引进的条件和要求,自行组织实施引进工作,引进的硕博人才按规定纳入“硕博人才引进计划”管理,并由企业参照事业单位引进标准保障相应待遇。
四、相关待遇
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解决事业编制,列入市财政开支,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博士研究生由市财政给予15万元住房补贴(分5年发放,每年3万元),每月享受500元学位补贴,纳入燕赵英才服务卡保障范围,常态化提供子女就学、医疗保健、便捷出行等服务。对引进到市属医院且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资助2万元,博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资助3万元。
五、考核管理
对“硕博人才引进计划”引进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对其进行年度考核,经考核不胜任者,取消相关待遇。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张家口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313—2012238,在线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3931124755。
中共张家口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张家口市2024年博士和硕士研究生需求信息表—事业单位.xls
附件2:张家口市2024年博士和硕士研究生需求信息表—国有企业.xls
原标题:张家口市2024年硕博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jkdj.gov.cn/eportal/cms/jsp/site001/article.jsp?fchannelidenty=%E9%80%9A%E7%9F%A5%E5%85%AC%E5%91%8A&articleId=402803e78d783bcd018f2ec04f4e1bfd&a1b2dd=7xa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