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比选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考核比选,重点考核报考者的综合素质、适岗能力、职业道德等。
1.考核比选的时间、地点: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
2.考核比选方式:①同一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为35人及以下的,教育类专业岗位考核比选方式为专业化面试(无学生试讲);其他专业岗位考核比选方式为结构化面试。考核比选成绩满分为100分,考核比选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5分,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②同一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超过35人的,考核比选方式为笔试+面试。
笔试环节:教育类岗位考核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卫生类岗位考核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其余岗位考核内容为《综合知识》,笔试分数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进入面试环节。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聘用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有违规违纪、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名单;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比选总成绩。具体岗位根据资格复审情况而定,将另行通知。
面试环节:教育类岗位采用专业化面试(无学生试讲),其他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比选总成绩,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5分,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3.考核比选要求:体检考察人选按考核比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岗位需求计划1:1比例等额确定。若考核比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不能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以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相同,则以全日制学历高者优先;若全日制学历再相同,则针对成绩相同考生择时再组织一次考核比选。
(五)体检考察
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时间等相关事项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人才引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有行业体检要求的,结合其要求一并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精神,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存在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由中共乐至县委组织部、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引才单位,按照考核比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每个岗位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六)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各引才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待取得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被引进人员原则上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引才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须提前告知引才单位,经引才单位同意,可以适当延期。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受聘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