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临沂郯城县县属国有企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06 09:17:11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五、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不高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增加专业技能测试依次确定考察人选。

  招聘企业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考察对象要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七、体检

  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或者举报问题一经查实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不再递补相关岗位人员。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相关待遇按照招聘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所招聘人员均不具有行政、事业编制。

  九、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及时通过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了解发布的更新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工作不提供考前培训及参考书目,不提供关于考试题型及范围的咨询。

  本简章及其未尽事宜由郯城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6112008

  监督电话:0539-6220608

  附件1:2024年郯城县县属国有企业招聘计划表.xls

  附件3:应聘承诺书.docx

  附件2:2024年郯城县县属国有企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郯城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4月30日

  原标题:2024年郯城县县属国有企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tancheng.gov.cn/info/1032/25907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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