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本次人才引进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6.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7.应聘人员自报名之日起应保持手机通讯畅通随时关注公告网站信息,因本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本人预留信息错误造成未聘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8.邮箱接收材料截止时间: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5月13日18:00之前将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5月13日18:00之后不再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材料至指定邮箱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温馨提示:请应聘人员尽早发送邮件,由于网络拥堵等原因造成邮件超时后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9.申请人须将以下原件材料扫描成电子版,按编号顺序处理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1)《集宁区2024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字需要手签后再扫描);
(2)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和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以及提交本人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5、附件6);
(4)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国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交本人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6);
(6)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详见附件7);
(7)引进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件或证明。
(二)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随时关注邮箱信息。
2.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8日9:00至2024年5月14日18:00。
3.资格审查方式: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发送至指定邮箱材料的审查情况,提出审查意见。对不符合引进条件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简要说明理由。
4.应聘人员应具备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用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报考,专业条件的审核以应聘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上标注的专业为准,主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等进行,国(境)外留学硕士专业审核同时结合在读期间所学课程内容、成绩单等进行判定。
5.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集宁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jnq.gov.cn/)上公布。
(三)笔试
1.报名结束后,根据通过资格审查情况,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小于或等于1∶3比例的,直接进入面试考核。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大于1∶3比例的,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通过笔试,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2.具体笔试事宜将在集宁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公告。
3.笔试环节结束后,将在集宁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集宁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
3.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准备如下材料:
(1)《集宁区2024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以及提交本人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5、附件6);
(4)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国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交本人承诺书原件,模板详见附件6);
(6)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模板详见附件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