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需提前下载填写《兰州市公开引进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含个人近期证件照,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①2024年应届生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个人有效身份证、个人简历、就业推荐表和岗位所要求的职业资格证、职称证等证明材料。
②往届生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个人有效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所要求的职业资格证、职称证等证明材料。
③个人近期免冠标准证件照,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小于5MB,大于295*413像素。
3.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查询线上资格审查结果
各用人单位于2024年5月6日9:00至5月10日17: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初审,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应聘人员可登录“兰州市考生公众服务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补充完善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其中,5月9日17:00前报名的应聘人员,如未通过资格审查,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重新提交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5月9日17:00至5月10日17:00之间报名的应聘人员,如未通过资格审查,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四)报名信息修改
为确保人才引进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经应聘人员申请仅可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应聘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应聘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应聘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4),于线下资格复审当日交用人单位,由各用人单位汇总报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修改。逾期不再受理。
(五)线下资格复审
2024年5月17日09:00至17:00,组织“兰州市考生公众服务系统”报名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线下资格复审(地点另行公告)。
考生最晚于2024年5月17日16:00前,携带《公告》中明确的报名材料(含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佐证材料)及《报名登记表》赴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由用人单位现场出具《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线下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面试考核
线下资格复审通过人员于2024年5月18日上午7:30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书》赴相应考点(与线下资格复审地点一并另行公告)参加线下面试考核。证件不全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复核和考察
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相关证书等进行审查复核,并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详实的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九)公示和聘用
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市直部门的拟聘用人员,各县区人社局公示本县区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期均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影响聘用的情况,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注意事项
1.附件1《岗位需求表》中“其他要求”一栏明确“面向应届生”的,即:仅招聘2024年应届生和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2.附件1《岗位需求表》中“学历要求”一栏规定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仅招聘“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3.“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印发的《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为准,“双一流”建设高校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21年印发的《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