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深度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考察将统筹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健康、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经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规定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我中心有关政策执行,具体可电话咨询。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C座
咨询电话:010-63906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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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创新驱动发展中心
(数字经济研究发展中心)
2024年4月28日
附件下载:国家发展改革委创新驱动发展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原标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创新驱动发展中心(数字经济研究发展中心)2024年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gxbyszpzl/202404/t20240428_5176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