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核
(一)考核时间及地点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同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核内容和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核采取试讲和述职答辩的形式进行,其中试讲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教学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述职答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求职动机、专业特长、综合分析能力和应变能力。试讲和述职答辩及格线均为60分,任一单项成绩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成绩占60%,述职答辩成绩占40%。总成绩=试讲成绩×60%+述职答辩成绩×40%。试讲成绩、述职答辩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三)公布成绩
考核结束3个工作日后,应聘人员可登录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网站(https://www.tjlj.tj.cn/)查询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考察由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和教职工准入情况、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需要也可进行民主测评、家访、延伸考察等,全面深入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具有应当回避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tj.gov.cn)、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网站(https://www.tjlj.tj.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导致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空缺,按照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按照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拟聘人员需在入职后2年内取得与岗位相关的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本次招聘岗位设定最低服务期5年,首次聘用合同约定该条款。
九、其他事宜
如需对公开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有关调整信息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网站发布,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未尽事宜由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最终解释为准。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797162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87973526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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