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察:主要对拟考察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对通过体检、考察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经核查情况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手续办理
学校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事业编制)。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到学校人事处报到并签署聘用合同和协议。逾期(20个工作日内)未能报到或签署合同、协议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规定
公开招聘过程中如出现提供虚假资料、冒名顶替等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个人责任。如出现违纪违法等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其他未尽事宜按自治区、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咨询方式
政策和招聘咨询电话:
0951-6880569宁夏医科大学人事处
监督投诉电话:
0951-6980034宁夏医科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学校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1160号
附件【宁夏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xlsx】
宁夏医科大学
2024年4月26日
原标题:宁夏医科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nxmu.edu.cn/info/1200/673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