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考察。主要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同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者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9.网上公示。对拟聘用人选在魏县党政网公示7个工作日。
10.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人社等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民营企业
由各民营企业按法律规定自行组织选聘工作。
六、相关待遇
1.享受英才卡服务。引进的博士、“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硕士,发放邯郸英才服务卡,享受随迁配偶对口安置工作、三甲医院绿色通道就医、乘公交游景区优惠等待遇。
2.提供安居生活保障。优先轮配廉租房或用人单位职工宿舍。
3.职称评聘。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工作满3年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直接聘任到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专业技术七级岗位无空缺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4.入企人才发展晋升。入职我市民营企业的博士、“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硕士,可选聘纳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入职企业的博士、硕士,取得正、副高职称资格的给予补助,参与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且结项的给予奖励。
5.子女入学。引进的博士、硕士未成年子女(无论户口随迁与否)愿意随父母来魏就读的,根据博硕人才意愿,由县教体局负责协调办理转学入学手续,其中到公办学校就读的,不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七、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3.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要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经用人单位批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咨询电话:0310-3522068
监督电话:0310-3612380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中共魏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26日
原标题:魏县2024年博硕引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wei.gov.cn/a/2024/newsshow_468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