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引进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4-04-26 20:40:06阅读:0地区:内蒙古电脑版

  (1)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本科以上毕业生和“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一次性发放安家补助30万元,并提供住宿。

  (2)“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和各省属重点师范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的,一次性发给安家补助20万元,签订10年服务期合同的,一次性发给安家补助30万元,并提供住宿。

  (3)省属师范类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的,一次性发给安家补助12万元,签订10年服务期合同的,一次性发给安家补助20万元,并提供住宿。

  (4)以上待遇相关税费由本人承担。

  三、引进的步骤及程序

  按照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简章。在唯一指定的官方网站“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9:00至2024年5月11日17:30,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报名联系方式:0477-7628120。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4年5月13日下午17: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5月14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陆: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etkqq.gov.cn)点击【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二代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2024年暂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上传所在学校按时毕业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经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5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资格初审。

  1.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凡是因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报送材料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岗位,且须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根据(内发改费函〔2015〕523号)有关规定,报名人员考务费为120元/人,不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本科、研究生)可免考务费;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考生可免考务费。

  上述人员的考务费减免,均采取先缴后退方式进行,缺考及违纪人员不进行退费。上述人员在面试考试结束后,在相关公告上下载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持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证明或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书原件,于面试结束后5日内到鄂托克前旗人社局后楼104办公室办理退费手续。

  4.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笔试及面试地点、时间和具体要求见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笔试。报名报名成功后,进行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试卷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同一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作答按零分处理。未如期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1.以岗位引进计划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复审比例时,以实际考试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资格复审工作在鄂托克前旗2024年引进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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