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唐山劳动技师学院选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2024-04-26 20:35:11阅读:0地区:河北电脑版

  (三)资格审查

  学院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通过资格审查的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结果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本次选聘不设开考比例。

  (四)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内容由参加试讲的人员根据所报的专业技术岗位自行选定。面试场地不提供备课室、多媒体设备。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试讲次序抽签决定。

  2.评分办法。每组7位评委,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各位考官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当场打分,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总成绩=面试成绩。如某选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大于10:1,可根据报名情况在面试前增加加试环节,并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4.面试地点、时间,至少在面试前三天通知,在“唐山劳动技师学院官网(学院工作-人才招聘)”以公告形式通知。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人选在“唐山劳动技师学院官网(学院工作-人才招聘)”发布。

  如比例内末位考生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按相关政策要求进行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唐山劳动技师学院官网(学院工作-人才招聘)”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后,因拟选聘人选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在整个选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入职后的相关待遇咨询电话:0315-8337022,张老师;0315-8337092,杨老师、牛老师。

  3.本方案由唐山劳动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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