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博士研究生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河北省教育厅,现有在校生15000余人,教职工600余人。学院共有6系2部1分院,设有路桥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物流管理系、轨道交通系、电气与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教学部、航海分院。学院是一所具有鲜明交通特色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近年来,学院致力于高质量发展,综合实力稳步提升,建成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获评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样板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拟选聘博士研究生15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26日以后出生),若为学院紧缺专业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具体要求详见《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本次招聘安排部分招聘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人员。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理由
当前,学院正处于冲刺“双高计划”和“职业本科”建设的关键时期,为增强学院专业建设,进一步提高学院教学科研水平,增加学院博士人才储备,满足学院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急需选聘一批优秀博士研究生。
五、选聘范围
国内外相关院校博士研究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https://www.hebjtxy.cn/zh/rczp)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到相关目标单位寻聘。通过筛选简历,确定考察人选。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电子邮箱的方式接收报名(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17时止。
2.报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