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选校
对报考学校岗位的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岗位测评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测评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择学校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学位较高者优先;若无符合优先顺序则以抽签决定顺序。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鸡泽县博硕引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相关待遇
1.“英才卡”服务。对于引进的博士、“双一流”硕士,发放邯郸英才服务卡,享受子女入学、职称评聘、交通旅游等方面服务。对县外人才协助其向住建部门申请公租房,符合条件的可周转使用人才公寓。
2.配偶子女政策。对引进的博士、“双一流”硕士等高层次人才随迁配偶原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在编制有空缺的情况下,可商调到我县对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引进的人才未成年子女(无论户口随迁与否)愿意随父母来鸡泽就读的,由县教育局负责协调办理转学入学手续,其中到公办学校就读的,不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3.优先使用。对于引进的优秀博士研究生,工作满3年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直接聘任到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专业技术七级岗位无空缺的,可以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4.政治待遇。加大高层次人才发展党员力度,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博硕人才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优先推荐为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
五、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3.本方案由鸡泽县博硕引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博硕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中共鸡泽县委组织部0310-7520550
鸡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0-4911425
鸡泽县教育体育局0310-7516756
监督举报电话:0310-7528165
原标题:中共鸡泽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博硕引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ize.gov.cn/info.aspx?infoId=13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