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初步审查。组织有关人员对考生所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核人员。
4.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在曲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现场审核需考生本人到场,并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合格的,进入测评环节。
5.测评。①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医疗系统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低于75分。测评时间为10分钟。②教育系统测评采取说课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低于75分。测评时间为10分钟。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教育系统说课范围,将同时在曲周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测评,因选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采取分组分配选聘名额进行测评。
6.体检。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7.考察。主要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同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8.公示。对拟聘用人选在曲周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9.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相关待遇
1.“英才卡”服务。引进的博硕人才,自到曲周县工作之日起,发放“英才卡”,享受科研立项、入学就医、交通旅游等服务。
2.住房保障。引进的博硕人才,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优先入住曲周县人才公寓或用人单位员工宿舍。
3.职称评聘。表现优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职称评聘。
4.政治待遇。加大在博硕人才中发展党员力度,优先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优先推荐申报河北省、邯郸市各类人才项目。
5.配偶就业。引进的博士随迁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在编制限制额内对口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原在其它单位工作的,由组织、编办、人社部门协助引进单位,对口安排适当工作。
6.子女入学。引进的博硕人才未成年子女(无论户口随迁与否)愿意随父母来曲周就读的,根据本人意愿,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协调办理转学入学手续,其中到公办学校就读的,不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八、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3.测评、体检和考察等环节,因不合格、考生主动放弃或其他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4.本次选聘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5.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曲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曲周县相关用人单位。
咨询电话:0310-8858929
监督电话:0310-8858505
附2、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4年公开选聘博硕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附3、曲周县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选聘博硕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附4、曲周县医疗系统2024年公开选聘博硕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曲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5日
原标题:中共曲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博硕引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