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威海市环翠区引进优秀专业人才公告

2024-04-25 12:51:36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七、管理使用

  (一)签订就业协议。人才引进后,区人才创新发展中心、派驻企业、人才签订实践锻炼三方协议。人才在企业最低实践锻炼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算。

  (二)试用期管理。人才按照三方协议和有关规定与区人才创新发展中心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区人才创新发展中心按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缴纳所需费用按规定比例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人才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

  (三)实践锻炼。人才在企业实践锻炼期间,不得报考我区其他人才引进计划。由派驻企业负责人才的日常管理,综合考虑人才所学专业、个人特长、工作经历等因素,安排工作岗位。

  (四)人员考核。人才在企业实践锻炼期间,由环翠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考核工作,实行“试用期考核+年度考核+期满考核”联动机制。人才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根据三方协议和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五)后续管理。企业实践锻炼期满考核合格后,人才返回事业单位工作。人才申请继续留在企业工作的,办理事业单位解聘手续,收回事业编制,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福利待遇由企业与人才重新商定。

  八、其他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岗位汇总表》,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在引进期间,及时登录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ncui.gov.cn),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和引进的,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631-523397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附件:2024年威海市环翠区引进优秀专业人才岗位汇总表

  威海市环翠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24日

  原标题:2024年威海市环翠区引进优秀专业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uancui.gov.cn/art/2024/4/24/art_62303_4515106.html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