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威海市环翠区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60人)

2024-04-25 12:53:00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一)报名

报名网站: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http://www.huancui.gov.cn)。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5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3日11:00—5月17日16:00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引进资格。报考人员在引进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引才岗位主要参考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依据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名称(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认定报考人员是否符合专业要求。其中,报考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若报考人员所获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引才岗位所列专业相近似,报考人员应主动联系并介绍有关情况,确属相关相近的,经环翠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发布专业增补公告,以便于相同专业人员报考。受理增补专业申请时间截至5月16日11:00,逾期申请的,不再增补。

2.网上初审。在报名期间由专人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要注明缺少内容,退回报考人员补充。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的,可在5月16日16:00前致电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3.网上查询。报考人员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5月16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逾期未进行更改、补充的,视为放弃报名。

4.引才岗位核减、取消及岗位改报。报名结束后,引才计划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引才岗位,按1:3比例相应核减、取消引才计划。取消引才岗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本次引进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改报。核减或取消的引才计划,经环翠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追加调剂到本次引才其他岗位计划,有关调剂情况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5.考试确认。通过网上初审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考试信息确认,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

6.打印相关材料。考试确认完成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打印自动生成的《2024年威海市环翠区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内含《诚信承诺书》),打印材料在资格复审时使用。

7.面试通知书打印时间。面试通知书打印时间另行确定并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影响引进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引进资格。资格复审在考察阶段进行,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提交的,视为弃权。

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与签约单位解除合同的协议。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国家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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