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滁州市来安县人民医院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04-25 14:44:18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四)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来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七、资格复审

  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具有所报考岗位要求专业对应的资格证书等级高低排序,资格证书等级仍相同的按学历高低排序,学历仍相同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参照此法。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体检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

  (1)属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体检通知书。

  八、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详见体检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九、考察

  考察由县卫健委及县人民医院负责组织,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来安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民医院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其工资待遇比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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