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威海市环翠区引进优秀专业人才公告(20人)

2024-04-25 12:53:07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为优化企业人才结构,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2024年威海市环翠区拟面向社会引进部分优秀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情况

本次引进人才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环翠区人才创新发展中心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入职前5年派驻到我区重点企业实践锻炼。岗位条件、引进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威海市环翠区引进优秀专业人才岗位汇总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40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5月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5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引才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5月。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网站: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http://www.huancui.gov.cn)。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8日9:00—6月3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28日11:00—6月4日16:00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引进资格。报考人员在引进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引才岗位主要参考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依据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名称(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认定报考人员是否符合专业要求。其中,报考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若报考人员所获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引才岗位所列专业相近似,报考人员应主动联系并介绍有关情况,确属相关相近的,经环翠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发布专业增补公告,以便于相同专业人员报考。受理增补专业申请时间截至6月3日11:00,逾期申请的,不再增补。

2.网上初审。在报名期间由专人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要注明缺少内容,退回报考人员补充。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的,可在6月3日16:00前致电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3.网上查询。报考人员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6月3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逾期未进行更改、补充的,视为放弃报名。

4.引才岗位核减、取消及岗位改报。报名结束后,引才计划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引才岗位,按1:3比例相应核减、取消引才计划。取消引才岗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本次引进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改报。核减或取消的引才计划,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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