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学校高水平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是由深圳市人民政府举办,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以深圳技师学院为基础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39人,具体岗位见《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深圳技师学院)2024年上半年劳务派遣岗位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符合《深圳技师学院劳动合同制人员招聘办法》规定,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本公告及计划表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的,不接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应聘者请登录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深圳技师学院)人才招聘网络平台(https://www.ssti.net.cn/html/jzgzp,jzgzp/index.html)进行报名。
(二)报名上传资料
应聘者身份证、符合岗位要求及以下学段的所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对应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自2024年5月6日9:00至2024年5月15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或查看相关信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应聘者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及资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弄虚作假或未按要求上传材料的,按无效报名处理。
4.应聘者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应聘者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应聘者可根据岗位设置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对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果岗位要求二级专业科目,则相应的三级专业都可报考;如果岗位要求的是三级专业科目,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初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应聘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5.应聘者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
6.学校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在征得应聘者本人同意后,对报名人数不足的岗位,优先从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中进行调剂。
五、资格初审
(一)资格初审时间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5月16—17日。
(二)资格初审办法
所有成功报名的应聘者均先进行网上简历预审,简历预审后按照不高于招聘人数1:10的比例择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不足1:10的按照实际简历预审合格的人数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合格的,确定为考核人选;初审不合格的,不予进入考核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