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湘潭大学招聘公告

2024-04-24 10:02:10阅读:0地区:湖南电脑版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3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湘潭大学招聘系统公布。

  2.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考生需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招考单位审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湘潭大学招聘系统进行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A类岗位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B类、C类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A类岗位

  采取笔试、学术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学术评议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

  笔试: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主要测试所聘岗位基础知识和写作。

  学术评议: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学术评议,学术评议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评议,总分100分。

  (2)B1、B2岗位

  采取笔试、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试教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

  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教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控制力等基本能力素质,总分100分。

  (3)B3-B13岗位

  采取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所聘岗位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技能及实际操作水平等,总分100分。

  (4)C类岗位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1)A类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B、C类岗位: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面试、试教、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在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则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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