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笔试满分为100分,闭卷形式,时间150分钟。
3.笔试委托第三方命题,笔试内容为岗位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
4.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3:1,达不到3:1的,甘肃省大数据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前书面告知考生。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3日内在甘肃政务服务网公布。
6.笔试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二者不全不得参加笔试。
(三)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由甘肃省大数据中心统一组织,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在甘肃政务服务网公布。资格复审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1:3的,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全部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学历备案证明复印件1份,尚未毕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由所在院校出具的2024年7月31日前能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证明材料1份;
3.2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须与网上报名照片一致);
4.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等材料。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不退还报名费。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以甘肃政务服务网发布的公告通知为准。
2.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与入围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的,由甘肃省大数据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面试前书面告知考生。
3.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等方式,实行百分制。重点考察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考生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人员缺席或放弃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成绩核算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另行组织面试考核,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甘肃政务服务网公布。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参加体检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由甘肃省大数据中心统一组织,在兰州市三甲综合医院进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报考人员,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体检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在3日内提出申请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甘肃省大数据中心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采取个别谈话、调阅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做出考察结论。报考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做出考察结论的,取消招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