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
(二)考察
考察由天津港引航中心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
八、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将在天津港(集团)公司官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北方人才网以及天津港引航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依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遇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对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调整信息,并通过短信反馈考生,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九、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2-25702606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监督电话:022-25705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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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2日
原标题:天津港引航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s://zxbm.tjtalents.com.cn/wsbm_ggfb//beifang/WebPage.aspx?id=2de0aff0f46f4861b15fc1ae44fe0b0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