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含基层治理专干)公告(2号)

2024-04-24 11:31:29阅读:0地区:吉林电脑版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4年度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吉林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基层治理专干)。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本次吉林市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55名。其中,吉林市市直及各县(市)区、开发区事业单位计划招聘754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其条件详见《2024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2号)》(附件1);吉林市各县(市)区、开发区基层治理专干计划招聘801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其条件详见《2024年吉林市各县(市)区、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基层治理专干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2号)》(附件2)。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招聘范围为:2024年毕业的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年和2023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在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022年4月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招考对象为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6.年龄要求:

  (1)报考吉林市市直及各县(市)区、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2日至2006年4月22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22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4月22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

  (2)报考吉林市各县(市)区、开发区基层治理专干岗位的,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4月22日至2006年4月22日期间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2日以后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22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4月22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7.面向优秀退役军人招聘的岗位,考生应为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8.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3.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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