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第二批)

2024-04-23 10:56:25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4.考试考核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以短信方式另行通知。考试考核合格进入医院专家组评审人员名单将于考试考核结束后在医院官方网站公布。

  (四)专家组评审

  医院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考试考核的人员进行综合评审,评审时间、地点将以短信方式另行通知。获得2/3及以上到会专家赞成票的,由高到低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下一个环节,如符合条件的人数达不到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如出现同票的,则根据专家评分成绩的高低确定。

  (五)医院审议确定推荐人选

  医院审议专家组评审结果并确定推荐进入学校专家组评审人选名单,推荐结果在医院官方网站公布。

  (六)学校组织评审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学校人力资源管理处对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其中初审通过的管理岗位推荐人选,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过短信方式通知。经学校专家评审小组会议评审通过的,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学校专家组评审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过短信方式通知。

  (七)体检、考察

  医院组织拟录用人员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的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执行,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安排及体检结果等相关事宜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的有关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名单将在医院官方网站公布。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学校按规定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进入事业编制手续,审批同意后,由医院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聘后管理和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为事业编制,采取聘用制形式,签订聘用合同,薪酬待遇按国家政策及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医院可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并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将违规造假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应聘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认证材料。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研究方向或领域的,考生须符合具体方向或领域方可报考。

  (三)年龄、任职年限、工作经历等截止期限计算至2023年12月31日。

  (四)参加考试考核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凡未携带者,或所携带证件与个人信息存在不符者,一律取消考试考核资格。

  (五)本公告由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监察处负责监督。

  (六)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正确且通畅。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接收相关通知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中山二路5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新行政楼5楼人力资源处503办公室

  咨询电话:020-87332678、87618025(人力资源处)

  监督电话:020-87615410(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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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第二批)》

  2.《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

  3.《同意报考证明》

  4.《专家推荐信》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24年4月19日

  原标题: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文章来源:http://www.fahsysu.org.cn/article/32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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