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永州道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7人)

2024-04-19 12:48:41阅读:0地区:湖南电脑版

  九、面试

  教育系统招聘职位采取试教方式,卫健系统招聘职位采取专业知识问答方式,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职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确定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面试对象。面试对象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等额面试的或者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1∶2的,面试成绩不能低于7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2、面试时间地点: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的通知。

  3、面试评分方法及成绩公布:七名评委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剩余五位评委有效分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教育系统、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按50%的比例折合后计入综合成绩,其他事业单位人员按40%的比例折合后计入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十、成绩合成

  1、教育系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卫健系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其他事业单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十一、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按笔试、面试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实行等额体检,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以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面试成绩平均分优先。

  2、确定体检方式和标准: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体检费用:体检费用按体检医院收费标准收取,由考生个人自负。

  4、其它事项:无故迟到或缺席、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时,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县卫生健康局参与,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县卫健局、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外科、内科、胸透X线片等基本健康体检项目,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用人单位应当认可其结果,原则上不得要求其重复体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主要考察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十三、公示及聘用

  1、公示: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并实名举报的,由用人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

  2、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直接入编。考聘乡镇卫生院岗位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自行选择相应岗位的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或工作经历不满12个月的,试用期为12个月,进入道县工作前有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以社保清单为准),试用期为3个月,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管理:除国家政策规定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外。受聘人员要求辞职的需要提前1个月向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否则不予办理。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放弃的人员,记入道县事业单位聘用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道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各项规定,接受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县卫健局、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出现违纪违规的现象,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6号)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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