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产生的岗位候选人空缺,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在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进行递补,或减少、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5.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按照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6.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和程序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需以书面形式或邮件、短信方式提交放弃声明。
五、纪律与监督
1.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严肃招聘纪律。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的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证件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请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5.本招聘公告由中国艺术研究院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4890417
联系人:段老师李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期间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中国艺术研究院
2024年4月18日
附件下载:中国艺术研究院2024年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一览表.docx
原标题:中国艺术研究院公开招聘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gxbyszpzl/202404/t20240418_5170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