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19 11:04:22阅读:0地区:河北电脑版

  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官网(https://hebuee.edu.cn/)及合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通过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公开招聘系统(系统入口网址https://zp.hebuee.edu.cn/)注册、登录、提交报名材料,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报名程序、方法、要求等请查阅《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公开招聘系统开放注册时间和关闭注册时间与报名时间同步一致。为方便考生完善信息或补充材料,已注册并报名的考生,可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后的24小时内,通过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公开招聘系统完善信息和补充材料。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18日10时-27日17时。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通过我校公开招聘系统填报信息,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学位认证、资格证书、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硕士所在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或其他能证明所学专业的文书材料(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解约合同(已离职正待业的)、学术成果等相关材料扫描后从我校公开招聘系统提交(如岗位要求某一研究方向的,需同时提交由毕业院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或其他能证明研究方向的文书材料)。报名截止前,不能提供以上证件和相关报名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报名期间,请考生关注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公开招聘系统,以便及时获悉、查阅通知或有关事宜。由于考生本人未及时获悉、查阅通知信息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考生电话占线、无人接听、号码错误等情况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4.资格审查。由河北环境工程学院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公开招聘系统通知。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准考证发放:考生通过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公开招聘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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