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体育大学招聘公告

2024-04-18 08:54:45阅读:0地区:北京电脑版

  (二)资格审查

  学校结合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后续考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即时终止其招聘进程。请应聘人员务必确认本人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三)考试

  学校采取用人单位和学校两级考试方式。

  1.用人单位考试

  用人单位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从事相关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综合素质、思想政治表现、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等。

  (1)专任教师岗位采取撰写教案、面试(含试讲)等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和教学科研训练能力为主。考试采取打分制,其中撰写教案和面试(含试讲)满分分别为100分,撰写教案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均进入面试。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撰写教案成绩占40%、面试(含试讲)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

  (2)专职辅导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含综合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学生教育管理知识和能力为主。考试采取打分制,其中笔试和面试(含综合能力测试)满分分别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数1:10的比例且通过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可进入面试。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含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

  2.学校考试

  用人单位对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按照岗位数1:5的比例向学校推荐。学校组织用人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学校层面考试,并根据考试结果,最终确定拟聘用人员。学校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主要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知识、能力素质等。

  (四)体检及综合考察

  拟聘用人员根据学校安排参加体检及心理测试。学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察。一般采取查阅档案、到所在学校或单位了解情况、由所在学校或单位出具情况介绍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拟聘用人员与参加体检及综合考察人员比例为1:1,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或经考察不宜聘用等原因出现的空额,从递补人员名单中根据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学校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北京体育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为其办理聘用手续。

  五、报名须知

  (一)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为非在职人员,一般应在2024年7月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北京生源”指进入国内高等院校前具有北京户口并考入高校的应届毕业生,或进入高等院校前虽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但就读期间通过国家有关政策将户口迁入北京,不需用人单位解决落户的应届毕业生。“非北京生源”指进入国内高等院校前是非北京户口,需用人单位解决落户的应届毕业生,且应符合北京市有关落户政策。

  (二)报名人员应符合国家关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回避制度要求。学校及国家体育总局系统其他单位在职司局级及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子女的配偶原则上不得报考公开招聘岗位,处级及以下干部参照执行。

  (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聘人数不足3:1的岗位,

  经学校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组织考试。经考核,应聘者均与岗位不匹配时,学校报上级批准后,可取消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自愿放弃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可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重新确定拟聘人员。

  (四)为保证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顺利开展,便于广大考生咨询招聘相关事项,接受社会对招聘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现将咨询、监督电话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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