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黄冈红安县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公告

2024-04-18 08:56:55阅读:0地区:湖北电脑版

  4.最低合格线。加试笔试、面试均设置最低合格线。加试笔试划定最低合格线6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环节,对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5.计分办法。加试笔试成绩只作为入围面试的依据,不计入考生总成绩。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

  6.成绩相同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参加了笔试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未参加笔试的,或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组织加试。

  重要提示:测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体检、签订诚信承诺书、考察

  各岗位依考生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因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也可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数。

  1.体检(含心理测试)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并按要求进行心理测试。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2.签订诚信承诺书

  进入体检的考生,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不签订诚信承诺书,视为自动放弃。签订承诺书后,擅自放弃聘用资格,导致社会公共资源浪费、影响单位选人用人的,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将按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3.考察

  考察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五)公示

  体检(含心理测试)、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红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和培养

  1.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重点跟踪培养,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2.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也可以取消引进计划。

  3.本次人才引进设置5年最低服务期,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对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聘用到岗后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三、政策待遇

  (一)发放生活津贴。对以研究生学历报考并录用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按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若干意见》(黄发〔2017〕13号)文件规定,连续5年分别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1万元生活津贴。

  (二)试用期满享受相应待遇。对公开招聘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可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工资待遇。对公开招聘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可享受专业技术十级工资待遇。非首次就业的,由个人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原工作年限可认定连续工龄,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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