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湘南学院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24-04-18 10:22:44阅读:0地区:湖南电脑版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3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交的所有材料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湘南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2.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复审的方式。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应聘岗位要求的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通过人员名单在湘南学院人事处网站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24zr01-24zr34岗位:采取笔试、试讲、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技能、职业道德修养等知识的掌握程度。总分为100分。

  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试讲主要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控制力、专业能力等,其中24zr01-24zr34岗位试讲环节须现场进行专业能力示范,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面试由职业规划和回答问题组成,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师德规范、专业素质、科研能力、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综合分析能力和岗位匹配性等,总分100分。

  (2)24jf01-24jf03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基础知识、时事政治、人文素养、案例分析、文案写作等专职辅导员岗位相关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面试由职业规划和回答问题组成,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师德规范、专业知识、业务素质、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能力和岗位匹配性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试讲、面试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凡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试讲、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湘南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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