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庆财经职业学院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公告

2024-04-18 08:57:32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备案,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财政全额拨款,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位于重庆主城都市区、西部职教基地——永川区。学校占地710亩,教学设施设备齐全,图书馆藏书110万余册。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3700余人。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硕、博士401人、副高以上职称117人。学校拥有重庆市首批黄大年式教师团队、重庆市首批高职院校“双师型”名师工作室、重庆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多个教学团队;拥有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杰出教师、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现代学徒制专家库入库专家、全国财指委高职类专指委员、全国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裁判、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技术能手、重庆市优秀教师、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重庆市先进个人、重庆市名师、重庆市双师型名师、重庆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重庆市社会科学专家库成员、重庆市教育改革专家委员会专家、重庆市优秀思政工作者、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重庆市职业院校教学名师、重庆市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重庆市黄炎培优秀理论研究人才、重庆市会计青年英才等各类优秀人才50余人。在68年的办学实践中,学校已为社会培养了近7万名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财经职业学院2024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情况表》)。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规定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并完成拟录(聘)用公示的拟招录(聘)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医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如“45周岁以下”,指未满46周岁,在1978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其中,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特别优秀的人才,经学校研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应聘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在报考资格现场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生可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在报考资格现场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其中应届毕业生可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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