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招聘工作

2024-04-17 08:45:29阅读:0地区:北京电脑版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线上进行初步审查,对于符合条件者,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以短信的方式通知。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1:5,达不到该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三)考试和面试

  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不可进入面试。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生与岗位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人数不足5:1的按实际人数进行。进入面试人员应以邮件的方式进行参加面试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所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考察将统筹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健康、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经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规定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我院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可电话咨询。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B座1013室

  邮政编码:100038

  咨询电话:(010)63908060、63908002

  咨询邮箱:hgyzp123@163.com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

  2024年4月16日

  原标题: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gxbyszpzl/202404/t20240416_5169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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