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应急管理部国家减灾中心(卫星减灾应用中心)第二批次招聘1人公告

2024-04-11 09:59:17阅读:0地区:北京电脑版

(四)面试。

在同一招聘岗位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5:1时,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为准。因资格复查不合格或者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在该岗位具备面试备选资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自愿放弃面试的应聘人员,应提交放弃声明材料。面试公告在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和国家减灾网发布。

面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不计入考试总分。面试主要测查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具备体检考察备选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在同一招聘岗位内,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体检考察人数与聘用计划人数2: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2:1时,以实际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为准。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将电话通知。因人选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应聘人员,应提交放弃声明材料。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考察工作采取查阅人事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全面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表现、廉洁自律和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坚持公平公正、人岗相适、好中选优原则深入考察比选,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国家减灾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报备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存在材料不全、信息不实或者其他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情形。

(三)本次公开招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综合考量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程度决定是否聘用,我单位保留取消招聘岗位的权利。

(四)本次公开招聘将通过电话或者手机短信通知有关事项,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并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未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将不再一一告知。

咨询电话:010-52811104;

监督电话:010-52811366;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百东路6号,邮编:100124。

本招聘公告由减灾中心负责解释。

应急管理部国家减灾中心

2024年4月9日

原标题:应急管理部国家减灾中心(卫星减灾应用中心)2024年度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4-04-09

文章来源: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404/t20240409_516500.html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