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知识、专业知识运用能力、科研能力、拓展能力及潜能,由科研(工作)业绩介绍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构成,各占50分,满分100分,时间为每人30分钟。参加专业测试的顺序现场抽签确定,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专业测试设立考官组,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4人。
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数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提前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根据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组织考察时通过工作平台查询(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依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经省林业局党组研究同意后,在省林业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提供终止合同证明书,所需材料应在公示结束后7日内提供,逾期未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按规定与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在省林业局的指导监督下,由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严格按照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省纪委监委驻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省林业局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中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将追究责任,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51-62632326(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综合科)
监督电话:0551-62553239(省纪委监委驻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0551-62635520(省林业局人事教育处)、0551-62634463(省林业局机关纪委)
附件:安徽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安徽省林业局
2024年4月12日
原标题:安徽省林业科学研究院2024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s://lyj.ah.gov.cn/xwzx/gsgg/407002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