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延边龙井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号公告(10人)

2024-04-11 20:26:17阅读:0地区:吉林电脑版

  其中,2024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职人员报考的,应提供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核与缴费

  根据招聘政策和岗位条件,由主管部门及其招聘单位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审核,专业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定。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进行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60元/人(现金)(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

  (五)准考证发放

  考生准考证由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发放,发放时间为2024年5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发放地点为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龙井市海兰西路251号)。

  (六)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七)有关规定

  1、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一律视为无效并取消其报考资格。本人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要与本公告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2、考生报名时所申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完全一致,不允许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

  3、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

  4、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现场审核。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

  5、2024年龙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号),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再次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或参加我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6、2024年龙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号)岗位资格条件中注明限制户籍条件的,迁入户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之前(不包含4月11日)。报考限制户籍岗位需提供户口本;

  7、本次公开招聘被聘用人员岗位具体工作单位及地点需要服从分配,不服从分配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

  8、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科目:

  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通用知识》(考试大纲详见附件4)。

  2、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进入考场,未能携带以上材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每名考生需自备黑色碳素笔或中性笔、2B铅笔和橡皮。

  3、笔试加分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请考生在5月6日15:00前将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立功受奖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龙井市人社局四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龙井市海兰西路251号),经审核通过人员,在龙井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longjing.gov.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逾期不报送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公告所涉及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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