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由广西农业科学院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笔试
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前5日公布。应聘本科岗位人员(要求具有中级职称的岗位除外)均需参加笔试,应聘人数超过30人的硕士岗位增加笔试环节。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本科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确需开考的,由院党组研究决定。进行笔试的本科及硕士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数为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
(四)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面试前5日在广西农业科学院及直属单位官方网站上公布。
硕士及本科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考官由本院专家、院外专家按规定比例组成,每组7人。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确需开考的,由院党组研究决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博士岗位采用非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硕士及本科岗位根据面试成绩高低,以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由院考核小组负责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生的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70%+考核成绩×30%计算。
博士岗位考核以访谈、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应聘者的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应聘者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应聘者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应聘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或受到纪律处分且尚在处分期的;
(5)应聘人员在面试、考核等过程中作弊的;
(6)不服从工作安排;
(7)存在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情形的。
(六)体检
各岗位按应聘者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医疗机构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桂人社函〔2022〕225号标准执行。
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可按进入考核环节的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递补人员或取消岗位招聘。
(七)公示
经集体研究,根据面试、考核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7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3245072。
七、有关说明
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4月10日(不含当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4月10日(不含当日)以后出生。
八、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0771-3245743;李老师,0771-3276859。
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广西农业科学院人事处,邮编:53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