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24-04-10 17:23:24阅读:0地区:云南电脑版

  3.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资格复审及面试

  (一)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每个岗位的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不低于2:1方能开考。由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均需参加面试考核。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由岗位联系人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号码不变、电话畅通。

  (三)面试要求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确定,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所有岗位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由加工所安排工作人员组织陪同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加工所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自愿或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岗位空缺的,并按所报考岗位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下一位应聘者。

  八、公示与聘用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官方网站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入职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录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办理录用手续时原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录用资格。

  九、聘用待遇及期限

  加工所按照有关规定为录用人员办理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纳入单位编外人员管理,享受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编外人员应有的福利待遇。逾期未能签订合同或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编外人员的待遇标准不低于昆明市最低工资标准,实行协议工资制,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发放。工资7500元/月-8000元/月(含社会保险、公积金等单位缴纳部分及劳务派遣公司管理费),视工作完成情况发放一定的项目绩效。

  十、聘用期限

  本次聘用期限为2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岗位需求为长期,如聘期考核合格且工作表现优秀的,优先续聘。

  十一、招聘纪律

  (一)加工所在招聘过程中严格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加工所在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单位纪委全程进行监督。

  十二、其他事项与提示

  (一)本次编外人员公开招聘的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官方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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