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台州恩泽医疗中心(集团)、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台州市立医院、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台州市中医院、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聘用人员使用报备员额事业编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
十、其他事项
(一)年龄、工作经历计算至2024年4月9日(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4月9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招聘岗位所需的资质证书、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意见及其他有关证书(证明)等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4月9日(招聘计划表中有专门说明的除外)。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社保缴纳凭证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属于勤工俭学,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二)招聘计划表中未提及但有执业资格准入要求的岗位须在录用两年内取得准入资格,否则招聘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对象范围为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4年9月30日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四)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国家公务员局2021年9月17日发布)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五)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需要出具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应及时补办或携带有效期内的护照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六)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七)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八)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九)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科教处)反映(0576-88536608),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十一、咨询和监督
1.咨询
各岗位招聘的有关信息、报名手续、招聘进展情况等有关具体问题,请与各招聘单位直接联系,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有关网络报名系统本身技术问题,请咨询台州市人事考试院信息科,电话:0576-88511408。
2.监督
市纪委、监委驻台州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组:0576-88320661
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9
本公告涉及招聘单位岗位类别、学历学位、专业等报考条件设置以及岗位聘用等事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本公告由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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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9日
原标题:2024年台州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